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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危险驾驶罪适用刑事和解吗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一、危险驾驶罪适用刑事和解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之规定,危险驾驶罪作为刑法分则领域内的犯罪行为,其具体适用情况在法条中并未予以明确阐述。尽管如此,此款规定并未对危险驾驶罪是否适合进行刑事和解做出明确界定。通常而言,危险驾驶罪所涉及的刑罚可能涵盖了拘役、管制以及罚金等多种形式。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法条中所提及的“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及“可能被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况,往往针对的是更为严重的犯罪行为。鉴于危险驾驶罪的刑期通常难以达到三年或七年有期徒刑的程度,从法条的字面含义来看,危险驾驶罪似乎并不适用于刑事和解程序。然而,实际情况是否适用于刑事和解,仍需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若危险驾驶罪的具体情节符合上述法条中其他适用条件,或者存在其他法律规定允许进行刑事和解,那么该罪名便有可能适用刑事和解。反之,若无具体法律规定支持,则根据现有规定,危险驾驶罪将不适用于刑事和解。总的来说,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危险驾驶罪可能无法适用刑事和解。然而,具体适用情况仍需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分析与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二、危险驾驶罪被开除了怎么办

当驾驶员因醉驾行为涉及危险驾驶罪时,依据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若被告人最终被判有罪,那么其公职身份也将被依法解除。

然而,如若涉案人员在酒后驾车过程中并未酿成严重交通事故,未能达到犯罪标准,那么此种情况下其公职就无需被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宪法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款之规定,关于危害驾驶罪是否适合适用刑事和解这一议题,现并无明确的文字性规定予以规范。值得注意的是,此类犯罪行为所涉及的刑责相对轻微,很少涉及到如三年或者七年这样严重的有期徒刑处罚标准,这也导致其在表象上难以满足刑事和解的相关要求。然而,对于是否应当适用刑事和解,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估与考量。在现行的法律体系框架内,虽然危害驾驶罪可能并不适用于刑事和解,但是,最终的判断结果仍须依据对每一起案件的详细分析以及相关法律解释来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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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4:3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