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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才可以办取保候审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一、如何才可以办取保候审

依据我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涉嫌犯案的人员或被告,在符合下列任一项条件的情况下,均可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1.其行为可能被判定为管制、拘役或是单独适用附加刑的;2.他们面临的可能是有期徒刑以上程度的刑罚,并且经评估后认为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3.当某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主生活,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并且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时候;4.如果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仍未审理完毕,此时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如何才可以取保候审

若要申请被取保候审,当事人需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1)根据犯罪行为可能产生的刑事责任,采取此种措施并不会对社区或社会造成严重危害;

(2)有可能被判处罚金或剥夺政治权利等轻罪,可以通过取保候审来执行;

(3)在羁押期间已满,但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4)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据《民法典》之第67条规定,符合下列各项之情形者,方得适用取保候审措施:1. 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被附加其他法定刑法的犯罪嫌疑人;2. 所涉嫌罪行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刑罚制裁,然而,若能采取适当的担保措施确保当事人不再对社会造成任何潜在危害的被告人;3. 患病状况严重、身体机能无法独立完成日常生活事务、怀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等特殊人群,如能提供充分的保证措施以确保其在取保期间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不良影响;4. 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尚未审结完毕,需要继续进行取保候审的情况下,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相关的取保候审申请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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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0: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