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买房父母出钱了离婚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婚后买房父母出钱了离婚怎么分配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有任何父母中的一方账户支付购屋款项,而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则是出资人自身子女的名字,这意味着这份财产属于投资人自身子女的个人资产,因此,在诉讼离婚程序中,这类财产将无法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换句话说,如果父母在婚姻生活中提供了资金资助,且这些资金已经被用于购置房地产,但他们并未明确指出此项投资是为了特定某一方子女所有,那么我们通常会认为这笔资金是为整个家庭所提供的帮助,因此,相应的房地产也应该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样在离婚案件处理时,夫妻二人均可获得公平对待。当然,这个前提条件是只有在夫妻双方都确认房产是出资人明确赠送给他们时才有效。 还有另一种情况,即父母之一只提供其中一部分投资款,那么我们通常解读为这是他们为夫妇两人提供的赠予款,此时,建议将这处房产视为共同财产,依照双方协议来决定其最终处置方式。然而,若在协商过程后仍未能达成共识,法院将依法对此进行裁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婚后买房父母出首付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婚姻关系中,若由配偶的父母支付房屋的首次购买费用,则通常将该房产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然而,若是在结婚后,使用配偶父母支付的首付款而由配偶的父母来偿还贷款,并且明示仅赠予其中一位子女,那么此房产就归属于获得赠予的那一方私人所有。 此外,若夫妻二人达成财产协议并对该房产的所有权作出明确规定,则应依据协议内容进行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屋的情况中,若是父母出资并将相关房产证明文件只记载于子女单方名下的,此种情形可被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行为,在夫妻决定离婚之时,不能将其视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进行分割;反之,若父母在此次行动中没有明确表示赠与的具体对象,则可视作是他们向夫妻双方的赠与行为,使得这套房产成为夫妻之间共同所有的财产,当夫妻关系走到尽头需要离婚之时,理应以公正、公平原则进行分配。然而,如果父母只提供了部分资金支持,那么此时也可视作是他们向夫妻双方的赠与行为,因此涉及其房产权益的争议,需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无果之后,提交给法院进行裁定和判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