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对方走了保险不赔损失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交通事故对方走了保险不赔损失怎么办 在遭遇交通事故且对方拒绝理赔的情况下,您可首先选择致电警方进行报案处理。随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出具权威的交通事故认定报告。在此基础上,您同样有权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调解请求。若调解过程中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可进一步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获取有效信息,明确侵权方所属的保险公司,进而要求其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倘若对方的保险公司仍然不予赔偿,您便可挺身而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将侵权方及其保险公司共同列为被告,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以便于在司法程序中切实保障您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对方醉驾构成犯罪吗 饮酒或醉酒状态下驾车并导致严重交通事故发生的,应被视作刑事犯罪行为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 1.在醉酒驾车情况下,由公安机关强制约束至酒醒,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在五年内禁止重新获得驾驶证。 2.对于醉酒驾驶营运车辆者,同样需由公安机关强制约束直至清醒,随后对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期间,十年内将无法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当重新获取驾驶证后,也必须放弃驾驶营运车辆的资格。 3.至于饮酒或者醉酒驾车并引发重大交通事故,且已经构成刑事犯罪的,应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外加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而且此种情形下,个人终身都不得再获准参加任何形式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活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遭遇交通事故而被对方拒绝理赔时,首要之务便是立即向警方报案,请求他们开具责任认定报告书。在此之后,可以尝试申请由交警部门进行调解处理,若调解未果,就需要进一步调查清楚对方保险公司的具体信息,进而对其提出赔偿诉求。倘若保险公司仍然拒绝赔偿,您便有权对侵权行为人及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提起诉讼,同时还可以提出财产保全措施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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