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案件交到检察院会怎么样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一、案件交到检察院会怎么样 在涉案之人移交至检察机关之后,该机构将依据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者作出不予起诉的裁决。如果检察机关判定不予起诉,则相关被告人将被宣布释放。与此同时,若犯罪嫌疑人对此表示认同且接受处罚,那么人民检察院应依法向法院提出关于主刑、附加刑以及是否符合缓刑条件等方面的建议,并将包括认罪认罚凭据在内的相关资料随案移送。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案件交给检察院后不起诉还会有案底吗 若在调查过程中,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此类情况通常并无案底产生。案底通常指涉案者的犯罪记录,唯有当人民法院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审判,对被判定为有罪的被告人记录在案,方能生成案底。反之,若是由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则通常并不涉及案底生成。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当事人若确实实施了犯罪行为,但因存在法定的情形,对其无需追究刑事责任时,检察院亦可据此做出不起诉的决定。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1.法定不起诉。即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若发现犯罪嫌疑人存在法定的情形,便应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酌定不起诉。若犯罪情节轻微,且无需判处刑罚或可免于刑罚,检察院亦可据此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3.证据不足不起诉。若检察院在补充侦查后仍认定证据不足,亦可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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