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前工资要结清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一、离职前工资要结清吗 劳动者在离开任职岗位之前,其薪酬必须得到全额结算。雇佣方有义务在劳动合同正式解除或者终止后,立即向劳动者支付所有未支付的薪资。劳动者则需依照双方所达成的协议,认真履行其在职期间所肩负的各项工作内容及职责。假设雇主有依据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提供经济补偿的义务,那么在劳动者完成所有工作交接手续之后,雇主应该及时地将经济补偿金支付给劳动者。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离职前年假未休怎么办 企业在与员工解除或中断劳务合同之际,若未能为员工提供满足全额年假天数的休息,则需根据员工该年度实际工作时长来计算其应当享受而尚未享受的年假总天数,在此基础上向员工支付相应的未休年假工资报酬。然而,如果折算后得出的结果不足一个完整工作日(即0.5天),那么将无法为员工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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