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材料谁写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的材料谁写 取保候审所需的相关材料通常都是由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本人,以及他们的合法代理人和直系亲属或律师进行起草和提交的。 在这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上述的受托人都享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益。 同时,律师作为刑事诉讼全过程中的重要角色,同样拥有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在准备取保候审所需的各种文件和资料时,我们需要以清晰而准确的方式,对提出取保候审请求的理由做出充分而详细的论述,比如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单独适用抢劫这样的附加刑罚; 亦或者是有可能受到有期徒刑或以上刑期的判决,如果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等情况; 再如,若犯罪嫌疑人生病严重,无法自理生活,孕妇或是哺乳期的女性同样适用取保候审; 最后,若案件的审理期限已到,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那么就必须采纳取保候审的方案等待后续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材料通常由犯罪嫌疑人等起草提交,他们及受托人、律师都有权申请。准备材料时要清晰准确论述申请理由,如可能判管制等、采取候审不危害社会、有特殊情况等,案件期限到未处理也应取保候审。比如孕妇申请取保候审可阐述孕期不便关押等理由。 二、取保候审的条件有什么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在满足特定条件之下,方可依法核发取保候审许可令。 以下列情况为例,可申请取保候审: 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部分独立适用的附加刑; 有可能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的刑法责任,且依取保候审手段不至于引发社会危害性; 若患有严重疾病,以至于生活无法自理; 若是孕妇或是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其因取保候审而不至于产生社会危害性; 倘若在羁押期间内,案情尚未处理完毕,需依取保候审方式进行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是什么时候 取保候审,简称保释,是指在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中,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针对尚未直接采取逮捕手段或已实施逮捕行动但需更改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依法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以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出庭受审,同时不对其实施拘留或暂时解除其拘留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一般而言,无论是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还是审判阶段,均可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当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之后,若律师或亲属认为该犯罪嫌疑人具备取保候审的资格,便可向相关机构提交申请。然而,最终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则要视事例的性质、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程度、可能面临的刑罚等多方面因素而定。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归属于司法机关,他们将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取保候审材料通常由犯罪嫌疑人等起草提交,他们及受托人、律师都有权申请。准备材料时要清晰准确论述申请理由,如可能判管制等、采取候审不危害社会、有特殊情况等,案件期限到未处理也应取保候审。比如孕妇申请取保候审可阐述孕期不便关押等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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