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摩托车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摩托车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所载明,若有摩托车驾驶员在道路上驾车行驶过程中,实施了极度严重的追逐竞驶行为,或者是在酒精作用下驾驶机动车的情况出现时,他们将面临着拘役以及罚款的严厉惩罚。倘若摩托车驾驶员的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那么将会按照处罚更为严格的那一项进行定罪量刑。因此,我们必须明确,摩托车驾驶员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或醉酒驾驶的行为,必将受到拘役与罚款的双重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摩托车危险驾驶罪不上诉条件是怎样的 关于危险驾驶罪不予起诉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犯罪情节微不足道且对社会危害性较小者,依法不受刑事诉讼程序追究,在此情况下自然也就无需提起公诉。 2、如果犯罪行为已超出法定追诉时效期限,那么同样也无法启动刑事诉讼程序进行追究。 3、若犯罪分子已经获得特赦令并因此而免除了刑罚,则不再予以起诉。 4、依据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案件,在未得到受害人或其家属告知或撤回告知的情况下,亦不得提起公诉。 5、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亡的,同样无法启动刑事诉讼程序进行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记载,当一名摩托车驾驶员在道路上执行车辆驾驶任务期间,倘若实施了极其严重的非法追逐竞赛行为,或者在酒精影响下驾驶机动车辆的情况发生时,他们将承受拘役和罚款等严厉的法律制裁。如若摩托车驾驶员的行为还涉嫌违反了其他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那么他们将会按照严峻程度更高的法律条款进行刑事定罪和量刑处罚。因此,我们需要清楚地意识到,摩托车驾驶员在道路上实施非法追逐竞赛或醉酒驾驶的行为,必然会接受拘役和罚款两种法律惩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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