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打官司的人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一、借钱打官司的人不还怎么办 倘若借款方在面临诉讼纠纷后拒不履行法院所作出的判决或是协商结果中所规定的归还欠款之义务,那么债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程序。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手段,例如冻结借款方可能存在的银行账户、查封和销售其名下的财产等方式,以保证债权人能够获得合法权益的保障。 若借款方持续拒绝承担上述义务,则法院还可行使对其施加罚款、拘留等严厉的惩罚性措施,并且有权利将其录入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以此来限制借款方的高额消费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借钱打官司一定要借条吗 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借据具有无可替代的举足轻重的地位,其被视为印证债务关系真实性的直接凭证。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相关条款规定,证据种类繁多,共涵盖了当事人的当庭陈述、各类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以及勘验笔录等等。虽然借据隶属于书证的范畴之内,然而它却并非判断案件真相的唯一根据。倘若当事人无法提供具体的借据,但他们依然有可能通过其他证明手段例如当事人的当庭陈述、证人证言、电子数据等来证实债务关系的存在,那么这些证据同样具备成为判定事实依据的资格。因此,在涉及借款纠纷的诉讼过程中,借据并非必要条件,但无疑是最为直接且有力的证据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在此情形下,倘若借款方无视并试图规避司法机关的公正裁决或者经过友好妥善的磋商,但仍然拒绝对现存债务进行清偿,作为债权人有权向相关法律机构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在这种情况下,司法部门将会依据法律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例如对争议当事人的对应账户予以冻结以防止财产转移,亦或是采取查封资产等手段,以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和保障。若借款人仍持续抵触法定义务,司法法庭有可能针对这种行为实施罚款,甚至拘留此类违规者,并且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对其实施个人及其家庭的生活及消费限额限制,以进一步警示其遵守法纪和诚信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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