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判刑几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判刑几年 按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取保候审与法院对被告作出判决没有关联,无法确定最多关几年。如果法院判决追究刑事责任,一般是会被判刑的。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再期限届满十五日内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并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判缓刑有什么通知 在涉及缓刑审理程序中,消息的接收方通常为原籍所在之处的公安局派出所而并非直接向当事人所在单位做出传达。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被判定为缓刑的人士来说,其个人人事档案将会有所记载,因此,他们的工作单位通常能够及时掌握相关信息。缓刑作为一种暂时性的量刑制度,主要针对那些触犯了法律规定并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在审判过程中首先宣布其罪名成立,但暂不对其实施刑罚。在缓刑期间,执法机关将对被告人进行严格的监管和管理,并依据其行为表现来决定是否需要执行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根据当前事件进展以及相关法律条款,取保候审措施与法院针对被告所做出裁决之间并无明确定义的联系,因此无法准确推测涉案人员可能面临的最高拘役时长。若对应法院裁决确认当事人须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话,通常情况下该涉案人将不得不接受刑事审判并且有可能被判处徒刑。对于取保候审即将结束的案件,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十五个法定工作日内告知决定机关,而后由该机关负责作出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或提出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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