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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车贷还不上把车收回去还要还钱吗
分类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解答

一、车贷还不上把车收回去还要还钱吗

若车贷无法按期偿还而导致车辆被收回,请注意,这并不意味着贷款协议自动失效或终止。在这种情况下,您仍需根据先前签署的贷款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如约履行您的还款义务。

然而,若贷款机构选择将车辆进行拍卖处置,且拍卖所得足以抵偿您尚未偿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此时您无需再承担额外的还款责任。因此,当您遇到车贷难以支付时,可尝试与贷款机构协商,寻求通过拍卖车辆以偿还欠款的途径。在此,我们也建议各位在申请汽车贷款前,充分评估自身在未来数年内的还款能力,确保拥有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后再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二条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五十三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提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车贷还不上起诉后会怎么判

在由汽车贷款引发的金融纠纷案件中,若借款人因经济困境无法承担起偿还贷款之责任,面临被法律诉讼的风险,那么法院将依照特定情节做出公正的裁判。在这种情况下,若借款人经审查,确实无力承受其所欠债务,且同样满足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之涵盖范围内的某些特殊情况,例如,第六种情形“人民法院判定应当终止执行的其他情形”,那么法院便有可能做出对债务人有利的终止执行裁决。

然而另一方面,如果经过严密调查发现,借款人具备偿还债务的经济能力却有意拒绝履约,抑或是存在故意规避资产债务的不法行为,那么法院往往会依据事实和法律判决其继续履行还款义务,此外,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法院甚至可能采用财产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以保证其债权得以顺利实现。

此外,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还须参考借款合同的详细约定,以及借款人的实际财务状况与偿债能力等多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假如法庭最后判定借款人应当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但仍未履行该义务,债权人有权启动执行程序,借助法院的强制力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若由于未能按时偿付汽车贷款致使车辆被贷款机构收回,贷款协议本身并不会因此失效。原借款人在此时依旧需要按照协议规定的条款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当贷款机构对车辆进行公开拍卖并且所获得的款项足以覆盖贷款本金及利息时,借款人将无须再次进行还款。若您面临还款压力,可以尝试与贷款机构进行沟通协商,通过拍卖车辆来实现还款目的。在申请汽车贷款之前,请务必全面评估自己未来数年的还款能力,以确保具备稳定的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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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23:0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