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容留卖淫罪能不能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容留卖淫罪能不能取保候审 容留卖淫罪的涉案人员,即涉嫌犯此罪名的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必须受到是否达到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定制的取保候审标准的限制。该条件包括了并非属于具有严重暴力倾向的犯罪行为、预计将被判处相对较轻的刑罚以及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性的可能性等等。若能够满足上述所有条件,那么便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容留卖淫罪能取保候审吗 满足以下规定条件者,可批准取保候审: (一)预计将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带民事裁判之刑事罪名; (二)预计有累犯下有期徒刑以上刑期,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 (三)若患有严重慢性疾病、生活无法完全自理,以及正值孕期或哺乳期产妇,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亦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 (四)当审判期限已届满,案件处理仍未结束,亦须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容留卖淫罪能不能取保候审”,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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