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37天不批捕会不会放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37天不批捕会不会放人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相关人员在被公安机关拘留满37天之后,而检察机关并没有批准对其进行逮捕,那么依据一般的情况,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将该涉案人员予以释放。 根据我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对于已经采取的单独拘留行动,其最多的时间限制是30天,同时如果需要将案件移交检察机构进行批准逮捕审查的话,这个过程所需要的总时间也不能够超过7天,这些时间的总和就是我们常说的37个自然日。所以如果在这段时间里,检察机关经过严格的核实和判断,发现相关的证据并不充分或者涉案人员并不符合逮捕的条件,那么他们就会做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这样的话,涉案人员就应该被立即释放,或者是被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其他的强制性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二、刑事拘留37天判无罪吗 不一定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刑拘,即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刑事侦查中的强有力举措,与案件最终可能面临的法院审判并无必然性关联。换言之,在绝大多数情形下,当犯罪嫌疑人遭遇刑事拘留时,公安机关还需依据程序继续展开全面而深入的侦查工作。倘若侦查机关能在此过程中查证并认定涉案人员并非涉嫌犯罪,便将会及时释放当事人并解除对其实施的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相关人员在被公安机关拘留满37天之后,而检察机关并没有批准对其进行逮捕,那么依据一般的情况,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将该涉案人员予以释放。 根据我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对于已经采取的单独拘留行动,其最多的时间限制是30天,同时如果需要将案件移交检察机构进行批准逮捕审查的话,这个过程所需要的总时间也不能够超过7天,这些时间的总和就是我们常说的37个自然日。所以如果在这段时间里,检察机关经过严格的核实和判断,发现相关的证据并不充分或者涉案人员并不符合逮捕的条件,那么他们就会做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这样的话,涉案人员就应该被立即释放,或者是被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其他的强制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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