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案子到检察院一年后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案子到检察院一年后怎么办 若取保候审已期满一年,则应当适时地进行强制措施的变更,同时将保证金予以退回。需要指出的是,取保候审期限设定为一年的期限内,如果在这期间未曾违反过任何相关法规及制度,且不曾有过重新故意犯罪的行为,待到期限届满之时,便应解除了取保候审,并且会一次性退还所有的保证金。若由检察机关决定以保证金为保证方式实施取保候审,而犯罪嫌疑人流畅履行了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履行的义务,亦未故意重启犯罪行为,当检察机关解除取保候审的时候,就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将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至此,请务必牢记,实行取保候审仅仅是我们国家法律体系中强制措施的一环,如果顺利办理完毕取保候审手续,并非意味着我们就可以永久免除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追究。相反,如经审查核实,确实确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具有违法犯罪事实存在,法院最后仍然需依据案情的具体情况,依法判处适当的刑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 第七条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十五日前,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第八条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方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人民检察院解除取保候审时,应当通知公安机关退还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案子是否成立 取保候审,是在案件已正式立案之后所采用的一项强制性措施。 通常情况下,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内的司法机构为了确保未被捕获或者已被捕但需要改变强制性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不会逃避调查、起诉与审判程序,会责令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拘留或者暂时解除对他们的拘留。 这是在立案后由侦查机关实施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案子到检察院一年后怎么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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