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车撞人逃逸保险公司赔不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开车撞人逃逸保险公司赔不赔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存在逃逸行为,那么保险公司是需要进行理赔的。肇事逃逸并非保险公司的法定免责事项,因此针对这类逃逸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在其所承担的保险责任限额之内对实际发生的事故损失,即包括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失给予全额补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开车撞人了有全险还用搭钱吗 我们无需支付相关款项。 在涉及到全险条款时,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肇事者必须为伤员提前支付医疗费用。 当事人可以自行承担此笔费用以进行初步治疗,待最终治疗完成之后,再寻求经济补偿的方式与肇事方进行谈判;亦或选择通过交管部门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争取实现由保险公司代为垫付必要的医疗费用。 具体而言: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既可豁免被保险人的保险金支付义务,亦可直接向事故中的受害人履行理赔职责。 但尤其应对注意的是,针对因抢救所需而产生的医疗费用,若保险公司收到交管部门相关通告后,经过核实确认无误的情况下,需立即向医治机构支付或预付相应的抢救费用。 其次,为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体面转移和救治,我国特别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下称救助基金)。 如遇抢救费用超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之情形,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包括但不限于丧葬费用以及部分或全部的抢救费用的情况下,则应首先由救助基金一次性垫付给死者家属,且救助基金的管理机构享有向实际责任人追索赔偿的权利。 若因抢救受伤人员而需要求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医疗抢救费用的话,在收到交管部门通告后,经过核实确认无误的情况下,该机构应尽快将抢救费用支付至医治机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开车撞人逃逸保险公司赔不赔”,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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