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是不是单位犯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一、挪用资金罪是不是单位犯罪 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关于“挪用资金罪”这一犯罪行为的立案标准,既可以是单位领导或下属员工的单独犯罪行为,也可以是以单位为整体的犯罪主体。具体来说,当单位内部的工作人员在其职务范围内,利用职务上所赋予的便利条件,将本应属于单位所有的资金擅自挪作他用,例如将这些资金用于个人消费、向他人借款等用途,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即数额较大),并且在三个月以上的时间内未能及时归还给单位,或者虽然在三个月以内就已经归还了资金,但是在此期间内,该资金被用于进行盈利性活动,或者从事了非法活动,那么这种情况便符合了“挪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因此,从法律层面来看,“挪用资金罪”不仅可以由个人实施,同时也可以视为单位犯罪的一种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挪用资金罪开庭怎么处理 关于挪用资金案的诉讼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是庭审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接着进入到紧张而有序的法庭调查阶段;在此之后则进入到了举证与质证环节;紧接着便是关键性的法庭辩论阶段; 最后的环节为被告人做最后陈述以及法官宣读判决书。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处理公诉案件时限应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单位,涵盖了挪用资金罪的立案要件。该罪定义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或者单位实施的,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无论上述行为是以个人名义实施,抑或是以单位名义实施,均可视为挪用资金罪的成立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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