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还有同案的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还有同案的吗 取保候审乃我国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用之一种强制性措施,旨在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特定情形下不会逃避依法追究的后果,同时对他们的合法权益加以充分保障。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手段主要应用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实施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多种情形。然而,针对同案犯能否获得取保候审这一问题,该法条并未做出明确规定。在实践中,是否给予同案犯取保候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其中涉及到的因素包括但不仅限于同案犯的犯罪行为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是否真诚承认错误及自我悔过等等。倘若同案犯满足取得保释等候审理的条件,而且经判断不会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那么便可依法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关于某一具体案件是否适合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则需由负责处理此案的司法机构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作出最终决定。总而言之,目前的法律体系尚未对此问题做出明确规定,是否给予同案犯取保候审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规范作全方位的考虑与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还要罚金吗 缴纳的乃是取保候审所需要的保证金而非罚金。若是在取保候审执行过程中,相关机关要求缴纳保证金,那么就需依据规定进行支付,待取保候审结束后,将会予以退还。 然而,无论是选择提供保证人还是缴纳保证金,都应由负责办理取保候审的机关来做出决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并没有权利自行决定采取何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乃是刑诉讼法所赋予的强制性措施之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其适用对象主要包括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采取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险性的嫌疑人等相关人员。然而,对于同案犯是否能够适用取保候审这一问题,在现行法律法规中并无明确规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对各类因素进行综合性评估,例如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等等。如果同案犯满足上述条件,且本身并不构成对公众安全的严重威胁,那么他们是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不过,每一个具体案件的适用与否都必须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与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目前的法律条文尚无法提供明确的指引,因此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律规定进行全方位的思考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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