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的人被起诉后是否会面临刑事责任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借钱不还的人被起诉后是否会面临刑事责任 当面对借款方未如期归还欠款的问题时,出借方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这通常属于民事案范畴内的事宜。 由于这类事件并没有牵涉到任何刑事犯罪行为,因此境界上也无法上升至刑罚制裁层面,无法称为坐牢。 然而,如果经过主管法院的正式判决且该判决已经产生法律效力,而被告依然存在有能力偿还但却故意拖延搪塞不予支付的情况,那么他/她才有可能被认定为犯下了“拒绝履行已生效判决和裁决”的罪行,此时才会面临着可能因罪入狱的风险。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借钱不还的人伤心了怎么办 在借款人未能如约偿还贷款之际,出借人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五百七十七条以及第五百八十三条之规定,采取如下措施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继续履行还款责任,即支付尚未清偿的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其次,若因借款人的违约行为给出借人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出借人可依法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例如进行债务追讨、启动司法程序等; 最后,若借款人未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其所承担的义务与约定不符,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对由此产生的损失予以赔偿,其中可能涉及到的损失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利息损失、诉讼费用等等。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令出借人心生伤感,也不会影响出借人依据上述法律条款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在此过程中,出借人应理智地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而非仅仅依赖个人情感反应。倘若出借人自身也感到心痛难忍,不妨寻求专业心理咨询师或律师的帮助,以便有效缓解情绪压力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出借人就借款人所拖欠之款项提起的法律诉讼无疑属于民事范畴,绝非构成刑事犯罪。即便经由法庭依法作出的判决已经正式生效,借款人也仅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而已。然而,若其蓄意规避债务、长期推诿付款义务,则有可能触犯“拒不执行已决裁判”之重罪。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将会面临受羁押的严重威胁,而非直接面临被投入监狱服刑的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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