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工伤程序的步骤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认定 |
解答 |
一、上海工伤程序的步骤 当涉及到工伤赔偿事宜时,以下是必要的步骤和流程: 首先,您需要向本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请求,倘若所在单位未主动展开相关申请,那么,身处事故现场或者遭受伤害的劳动者个人将须在受影响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其次,假如受伤情况被判定为工伤性质,那么您将会收到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所开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工伤确认决定书,在此之后,所有与治疗相关的药品费用均应由用人单位全权承担,受伤期间的支付薪资也会按照原来的待遇标准来执行; 最后,待身体状况恢复稳定后,您可以申请进行劳动能力评估,这将有助于确定工伤的级别,从而方便进一步计算具体的伤残赔偿金额。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上海工伤赔偿是五险一金前还是后 通常情况下,工伤保险基金会对于因工伤所导致的工人诊疗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费、在治疗与休息期间内的薪资待遇、日常生活中的护理费用、住院期间所享受到的膳食补贴及必要的交通费方面提供相应的补偿和支持。如若工人因为受伤而导致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受损,经鉴定丧失工作能力时,还可以申请并获得残疾辅助器械采购款项以及由社会保障机构提供的伤残津贴等其他额外的经济援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在处理涉及工伤赔偿问题时,需严格按照以下步骤执行:首先,须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务必在一年之内完成相关提交工作;若经审核确认为工伤事故,则会得到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工伤认定证明文件,在此情况下,所有因治疗所产生的药品费用均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同时,员工的薪资待遇也应按照原先的标准予以发放;待伤势痊愈之后,可申请进行劳动能力评估,以明确工伤等级,进而计算出相应的赔偿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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