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安置房过户流程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一、二手安置房过户流程 可选择以购房或赠送的方式,将安置房过户给他人。只需将原所有者对该房产的权利转移至新所有人即可,操作完毕后在房屋交易中心进行登记备案。若购房后已取回房产证,那么便可顺利完成过户流程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二、二手安置房的买卖需要注意些什么 若您有意购买二手安置房,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您重点关注和注意: 首先,请务必保证在原户主的产权证书正式颁发并生效之后,再行签署购房协议并着手办理相关的交易和过户手续,这样可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法律保护。 或者,您也可以选择在交易过程中前往当地公证机关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操作,以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其次,为保障资金安全性,我们建议您在每次支付款项前仔细审核相关凭证,避免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 再次,在签署购房协议时,务必要明确约定房产过户以及交房的具体日期,同时还需要求所有共同所有权人签字确认,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有效性。 最后,为了防止出现“一房多卖”的风险,我们强烈建议您在交易过程中密切关注房屋的动态变化,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购置安置房并进行二手过户的精要指津:欲将安置房售予他人抑或是赠与亲朋好友吗?只需依照以下步骤即可简便易行!1. 产权转移:选择选购或者赠予两种途径,将原有业主的所有权转让给新的所有人。2. 登记备案:所有手续办理完毕之后,务必前往当地房屋交易中心进行登记备案。如您已经拥有关于该住宅所有权的相关证书,将会使得过户过程更为顺利快捷!如此轻松便能解决问题,让新主人顺利入住这个全新家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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