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一方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根据我朝所定的法律规范,若存在一方请求离婚,然而另一方却持反对意见的情况,那么应由相关部门介入并进行调解工作;若调解成功达成离婚共识,那么将以离婚调解书作为手段来终止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 如若调解无法取得成效,且满足诉讼离婚所需的所有条件,同样也可透过审判程序完成离婚手续。具体来讲: 1.在另一方不予赞同的背景下,双方均无法达成协议离婚的决定。此时,他们既可选择向相关部门提出调解请求,亦可直截了当地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离婚环节中,提请人需向法庭提交双方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 2.赞同离婚的一方有权利向所属部门提交调解申请,或是直接将案件提交至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3.在人民法院裁决不批准离婚之后,只要双方在接下来的一年内得以继续分居,并且其中一方再次提出离婚诉讼时,应允予正式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一方要离婚,对方就是拖着不肯离婚怎么处理 当生机勃勃的婚姻生活遭遇背叛,希望离婚的一方被伴侣坚决阻拦时,他们有权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解除婚姻关系。 请注意,在这个过程中,他们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簿、详细且充分的代表自己法律观点的诉状及其副本,以及证明两人婚姻关系的结婚证书等等,然后前往被告所在的基层法院进行立案申请。 此时,被告居住地点的基层法院有权对案件进行审查评估,若认为双方之间的感情已经严重破裂,无法挽回,那么就将批准离婚请求。 实际上,只要存在如下情况之一,均可理解为爆发了不可修复的破裂: (一)经常性的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行为; (二)经常性地实施家庭暴力或者以恶劣手段对家庭成员进行虐待、遗弃的行为; (三)涉及赌博、吸食或注射毒品等恶劣习惯,且屡次教育仍不改正者; (四)由于情感矛盾等原因,并且持续时间长达两年以上; (五)其他可能引发夫妻间紧密感情破裂的各种因素。 特殊情况下,如果经过法院审判,夫妻之间的感情并未达到完全破裂的标准,法院判令不允许离婚,但此后,法院会在经过分居一年后,再次接受这对夫妇提出的离婚诉讼请求,届时,法院必须同意离婚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如若出现夫妻一方向当地相关职能机关提出离婚请求,而另一方予以反对之情况时,应由相关部门组织展开调解工作,或者直接启动针对离婚恳求的法律诉讼程序。在此类诉讼离婚过程中,提出离婚的一方必须向法庭提交证明两人夫妻关系破裂的充分证据。倘若经过调解无效且诉讼请求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当事人可以通过法院的审理与判决来实现离婚目的。如果法院第一次开庭未做出离婚判决,但双方已分居满一年时间,那么其中任何一方都有权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届时法院将依据实际状况作出准予离婚的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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