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保险不超额赔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交通事故保险不超额赔吗 倘若不幸遭遇追尾事故,并且责任判定我方原因造成,同时理赔金额未超出所投保限额,那么,根据相关保险合同条款约定,保险公司将会承担起全部的赔偿责任。在处理对方受害者损失方面,我们需要先借助于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达到补偿效果;而对我方车辆的损害修复问题,便需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并利用车损险获取相应的保障性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二、交通事故保险种类有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所涉及的保险类型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一保险类别所针对的对象为人身,将被保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受到的意外伤害作为保险标的进行保障; 其次,是货物运输保险,该保险形式主要针对运输过程中的货物进行保护,作为有形财产保险的一个分支,其保险标的是有形的; 最后,是机动车辆保险,其保险标的则为机动车的车身,是我国交通运输工具保险市场中最为常见且普及程度较高的险种之一。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若不幸发生追尾事故,而此事故的过失在于我方并且理赔金额并未超过所规定的最高额度,那么我司的保险公司将依据相关合约规则,全权负责此次事故的所有责任赔偿。针对对方因此次事故所遭受的损失,我们可以通过使用车辆保险中的交强险以及额外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来进行合理的赔偿;至于我方的受损汽车则需要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申请,以此获得车身损伤保险的保障及赔偿。我们有必要严格保证事故的妥善处理,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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