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分割财产需要公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离婚协议分割财产需要公证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规定,若夫妻经协商后决定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协议并不需经过第三方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只需由当事人双方在该协议书上签名确认即可生效。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有关于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以及当事人在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就财产划分问题所达成的协议,对于男女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证法》第十二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二、离婚协议分割财产的原则有什么 关于离婚协议中财产割分之遵循的基本准则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基于男女平等之原则。 这一原则在婚姻财产分割领域内得以体现,即夫妻双方享有平等地分割其共有的财产所有权及平等地承担其共有的债务责任之权力。 二、考虑到子女和女方权益优先之原则。 在此款所述之"照顾"方面,一方面可以从财产比例上给予女方一定程度的偏颇待遇; 另一方面,亦可能针对某些特定生活需求的财产类型,例如居住住宅,从而将其分配给女方。 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时,尤其应密切关注并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应纳入夫妻共有财产范畴进行分割处理。 三、以有利生活、便利生活为标准。 在处理涉及离婚事宜的财产分割过程中,不应有损于财产之使用效果、功能特性以及经济价值等因素。 四、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切勿以分隔共同财产,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之名,行滥用权利之实。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协议分割财产需要公证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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