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形成的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危险驾驶罪形成的条件是什么 1.犯罪构成之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社会公共安全利益; 2.犯罪构成之客观要件,本罪在实际行为中体现为在道路交通中处于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辆或驾驶员在道路上以竞技为目的驾驶机动车辆,并且其情节严重; 3.犯罪构成之主体要件,本罪的实施者为一般的自然人,只要年满十六周岁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即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4.犯罪构成之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心理状态为故意为之。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被开除了怎么办 当驾驶员因醉驾行为涉及危险驾驶罪时,依据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若被告人最终被判有罪,那么其公职身份也将被依法解除。 然而,如若涉案人员在酒后驾车过程中并未酿成严重交通事故,未能达到犯罪标准,那么此种情况下其公职就无需被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罪的犯罪构成主要由以下四个方面组成:首先,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利益;其次,本罪的客观要件主要表现在在道路交通活动中,行为人实施了醉酒驾驶或者竞技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并且该行为已经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再次,本罪的主体要件要求行为人为一般的自然人,必须年满十六周岁,同时还需要具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最后,本罪的主观要件则是指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故意的心态。这四个要素共同构建了本罪的完整犯罪构成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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