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是否有效法院受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遗嘱是否有效法院受理吗 构成遗嘱效力需满足如下法定条件:1.立遗嘱人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体现了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并非受到外力逼迫或欺诈所致; 3.遗嘱关于继承权的处理规定,不应剥夺那些既无劳动能力亦无法获得稳定经济收入来源的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4.遗嘱中的财产处分行为仅涉及遗嘱人的个人财产,不得侵犯他人权益; 5.遗嘱应当遵循社会公共道德,并未违反法律法规之规定及社会公共利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遗嘱是否可以打印后直接签字 在此方面,是允许通过打印方式订立遗嘱并且进行签字确认的。这种以打印形式确立的遗嘱在其立嘱者将之签署以后,依然被视为具有严格的法律效力。需要注意的是,打印遗嘱必须在有至少两位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才能生效。立嘱者以及这几位证人均须在遗嘱的每一页上亲笔签名,同时还要注明具体的日期为公元纪年中的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若要确保遗嘱具有合法性并获得法院认可其效力,必须满足一系列法定条件。首先,立遗嘱人应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次,遗嘱中所记载的内容应当真实并且未曾受到任何外界压力、欺骗等因素影响;再者,遗嘱中不可对那些缺乏劳动能力以及没有稳定经济收入来源的继承人进行不当剥夺;此外,遗嘱所涉及的范围应该仅仅限于遗嘱人自身的财产,而不能侵犯到社会公共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底线。只有在上述所有条件都得到满足的情况下,法院才会接受并审理关于遗嘱效力的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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