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生打绑架犯什么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学生打绑架犯什么罪 对于涉及到在校园内拘禁学生或尚处在学习阶段的未成年人行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订立相应的绑架罪名。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出于勒索财务的目的实施了此种行为,或者将被害人作为人质进行要挟,那么其将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会被判处罚金或者没收个人财产。而对于情节相对轻微的案件,则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学生打架学校承担责任 凡在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接受教育和生活照顾之民事行为能力较弱之人,在学习或生活过程中遭受人身伤害者,幼儿园、学校或涉及之其他教育机构,有义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若能充分证明已尽到足够的教育与管理职责,则将免除相关赔偿责任。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来讲,当其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和生活期间发生人身伤害时,倘若学校或相关教育机构未能尽到应负的教育和管理职责,那么应对所导致之伤害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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