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1次开庭后三个月没联系我了怎么办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一、第1次开庭后三个月没联系我了怎么办 若在庭审过程中未能联络到被告方,依据相关法律条款的明确规定,法庭可对案件进行缺席审判。具体而言,当被告接到传票后,如无充足理由却拒绝出席庭审,或者未获得法庭准许而擅自中途退出庭审的话,法庭将有权对此案进行缺席判决的审理工作。 此外,若是因受送达人行踪不明或采用本节所述的其他无法送达的方式,导致无法向其传达诉讼文书时,法庭也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来完成送达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第1次签1年第2次签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关于劳动合同首次签约以及后续续签时长问题,法律并未作出强制性的规定,具体年限选择取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达成的共识。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一年期、两年期还是三年期等选项都是合理且被允许的。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对于劳动者的第二次劳动合同签订,其合同期限也必须经过细致的商讨后才能确定,而选择三年、四年或者十年甚至更长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可行的。 然而,假如劳动者在连续两份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间,并无任何过失行为导致被辞退或因非过失原因被解雇的情况发生,那么他们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本人明确表示愿意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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