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要多久才会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要多久才会判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即第二百零八条之规定,针对公诉性质的案件,法院的审理期限应控制在两个月内完成宣判工作,最迟也不能超过三个月。 但是,对于那些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是涉及到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特殊情形的案件而言,可以经由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而适当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 若情况仍然特殊且需进一步延长的话,则需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批准。 此外,如若人民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进行了变更,那么审理期限就应以变更之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的那一天作为开始日期来计算。 另外,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待补充侦查工作结束并将案件移交至人民法院之后,人民法院需要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故此,在刑事拘留的情况下,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审理期限原则上应控制在两个月之内,然而实际所需的时间可能会因为案件的复杂程度、是否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等诸多因素而有所差异。 如果案件未出现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情况,通常会在两个月内完成宣判工作; 若是需要延长,则可能需要三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 最后,如果案件的管辖权发生了变更或者需要补充侦查,审理期限也会随之相应地予以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刑事拘留要有什么条件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刑事拘留的具体条件包含如下几点: 首先是行为人实施了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之后试图通过自杀或逃离现场,甚至试图在逃脱法律制裁的情况下; 其次,如果行为人拒绝透露其真实姓名和居住地址,从而使得其身份无法确定的状态下; 再次是行为人在预备实施犯罪之时,或是正在进行犯罪过程中,亦或是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发现的情况下; 最后,当被害人或在场目击者明确指出行为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时,也可以作为刑事拘留的依据之一。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208条之明确规定,一般的公诉案件,应由法院在两个月至三个月之内完成审判工作。对于较为特殊的案件,经过上级法院的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审理期限长达三个月;但在某些极其特殊的情形下,则需要提交给最高法院进行审批,以确定最终的审理期限。此外,若案件涉及管辖权改变或者检察机关补充调查等相关事宜,审理期限亦将随之相应调整或者重计。因此,刑事拘留案件的审理时长受到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程序处理过程的多方面因素影响,有可能在两到三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范围内才能够完成宣判定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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