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认定书还没下来,人死了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一、事故认定书还没下来,人死了怎么办 鉴于当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中的明确要求,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乃至不幸身亡的情形中,当责任已被官方确认为对方全责时,是可以先行对遗体进行火化的。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现行法规规定,无论是何种原因导致的死亡,所有涉及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均必须由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亲自填写。对于那些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无法确定其是否为正常死亡的情况,则需要经过司法部门的严格审查与判定,以确定死亡性质并出具相应的死亡证明文件。 关于交通肇事所引发的死亡事件,在尸体检验报告正式确认之后,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之内办理丧葬事宜。而对于涉及到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包括死亡事故在内),在事故损害赔偿达成协议之前,所有的费用均需由当事人自行垫付。特别是涉及到人员死亡的情况下,交警部门将依据现有的证据材料,指定其中一方先行垫付丧葬费,待对方收到该笔款项后,将会向您开具相应的收款凭证。 在后续的损害赔偿调解或判决过程中,双方都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而对方所开具的收款凭证也将作为重要的证据之一予以采纳。对于涉及人员死亡的相关赔偿费用问题,调解过程中都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若调解未能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明确支付方、支付金额以及支付期限等事项。 若案件涉及到保险公司的责任,人民法院亦会依法判决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于保险公司不予承担的部分,则会判决相应的责任人承担并支付。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尸体检验报告确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二、事故认定书出来后私了技巧有哪些 1.调解意向的提出与倡议。 2.关于调解的时间及地点选择问题:通常情况下,相对于加害方而言,愈早启动调解程序则益处颇多,然而若过早地提出调解要求,往往难以得到受害方的积极回应。 同时,为了确保调解过程的顺利进行,调解地点应避免选择至其中某一方当事人家中或是由该方当事人拥有绝对控制权的场所进行,因为在此类特定环境中实施的调解活动将缺乏平衡和谐的商讨余地和有序的谈判条件。 3.明确谈判小组的成员构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若因交通事故引发了人员的严重伤亡,且责任明晰地落在了对方手中,那么遗体便可以先行进行火化入殓。但是对于意外死亡事件,必须经过司法部门的全面审核与确认。在完成尸体检验之后,应当及时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之内办理丧葬事宜。关于事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首先应当由当事人自行垫付,而在涉及到死亡情况时,交警部门会指定其中一方负责垫付丧葬费用。在后续的赔偿调解或者判决过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其中收款凭证将成为关键性的证明文件。如果调解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就只能通过法院进行裁决,并且在涉及到保险问题时,保险公司也将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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