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离婚协议里面孩子可以共同抚养吗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一、离婚协议里面孩子可以共同抚养吗

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下,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了未成年子女共同抚育的权利与义务。理论上说,离婚协议必须体现出双方当事人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的平等意愿表达以及对于监护权行使、家庭财产处分和债务偿还等事宜的深度磋商达成的共识性决议。而在未成年子女的抚育层面,则主要围绕着如何为他们能够健康茁壮地成长创造有利环境展开。因此,如果共同抚育孩子会比单方抚育更加有益于其身心发展的话,那么法院将会对此类请求给予充分的认可与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里的债务如果一方全部承担会被怎么处理

关于责任债务在离婚后由一方单独承担的事宜如何进行处置,我国相关律法有着明确具体的规定。基于双方共识而达成的离婚债务分割协议是被认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倘若双方均认可债券归予其中一方承担,便可签署相应的离婚协议以兹确认。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类协议仅限于按照约定抵御两方间的债务关系,无法对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形成保障。

当债权人针对一方在婚姻缔结前所欠下的个人债务向负债人的配偶提出诉讼时,如若证明确实该债务已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所需,则人民法院将会予以支持。反之,则应该视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我国法制体系的规范和约束之下,离婚协议应明确定义并明确未成年子女享有共同抚养权以及承担相应义务的相关条款。这份协议需要充分体现出双方共同的意愿,并且明确包括监护权、财产分配、债务解决等各项具体事宜的共识和决策。关于子女抚养权利方面,协议的焦点在于如何打造最佳的成长环境以助力他们健康成长。如果通过共同抚养方式可以更加有益于子女的全面发展,那么法院将会对此予以坚决的支持。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9 14:5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