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一、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吗 一般而言,企业对于完全由自身掌控的子公司并不承担连带责任。由于子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依法享有并独立地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尽管在特定情形之下,母公司(也就是控股股东)或许需要对子公司的负债承担相应的责任,然而这种情况多发生于股东涉嫌滥用权力或者擅自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身份以及股东应享有的有限责任等不当行为之时。在常态情况下,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股东,其将仅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上限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公司对员工考核罚款合法吗 依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对员工实施罚款行为实则是违法之举,其行为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原因在于,在劳资关系中,用人单位并非行政执法机构,因此无权对员工的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加以惩罚性扣除款项或罚金。 然而,法律虽然禁止了用人单位对员工的惩罚性罚款措施,却并未对其通过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扣除员工奖金、工资等方式施以限制或禁止。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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