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先离婚再分房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可以先离婚再分房产吗 可以。 如果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只处理离婚纠纷,不处理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法院可以不处理。 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协商一致,法院必须处理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可以先离婚然后分割财产吗 当事人有权在事先办理离婚手续之后才继续对婚姻期间的财产进行分割。 通常情况下,夫妇双方会先签署离婚协议并完成离婚登记程序,然后根据协议中的具体条款来分配财产; 或者也可选择接受法院在审理案件后给出的判决书所规定的财产分配方案。 然而,离婚后若有任意一方主张仍存在尚未被处置的夫妻公共财产,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此财产进行公平公正的分割。 经过严谨审核与核实,证实这项财产确实属于离婚之时未曾涉及过的夫妻共同财产生涯,那么人民法院将会依照法定程序明确地为其进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可以。 如果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只处理离婚纠纷,不处理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法院可以不处理。 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协商一致,法院必须处理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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