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车事故折旧保险公司不赔涉嫌诈骗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新车事故折旧保险公司不赔涉嫌诈骗吗 倘若身处于保险理赔活动尚未得到圆满解决的境地,那么这种情况便不被认定为属于欺诈行为。 然而,当涉及到保险欺诈未遂时,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明确规定了对犯罪分子施加适当程度的轻判。 具体来说,便是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幅度范围内进行量刑,或者依据案件的实际相关情况,对其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同时,施行适当程度的减刑处理。 《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保险欺诈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的,骗取保险金的; (三)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人身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伪造、变造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资料和其他证据,或者指使、唆使、收买他人提供虚假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报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二、新车事故折旧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关于交通事故中所涉及到的新车折旧费用的具体计算法则,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需依赖于具备相关资质的权威鉴定机构所出具的鉴定报告。具体的测算过程应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考量和精准定位。同时,公安部系统中的交通管理部门应与相关检测、鉴定机构就这一问题划定明确的履行期限,并在此基础上商定的期限不应超出20个自然日的上限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在保险理赔尚未获得妥善处理的前提下,不能被视为是欺诈行为。然而针对保险欺诈未遂的情况,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有较为具体的规定,对涉案人员将会施以适度地减轻刑罚。一般情况下,刑期会落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区间内;或者依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可能会作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并酌情予以减刑的判决。此项规定的主要目的在于保证法律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同时也为了维护保险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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