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所得税扣除怎么申报减免 |
分类 | 税务类纠纷-合理避税 |
解答 |
一、个人所得税扣除怎么申报减免 对于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操作,首先您需要在发放个人工资薪金之前,将有关减免税的申请和相关证明文件提交至财务部门处理; 其次,您可以选择直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个人所得税APP应用程序,并在主界面中点击“我要办税”选项卡,随后再进入到“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栏目进行操作; 当然,您还可以尝试通过其他途径来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哪些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 对应依法应当交纳个税的情形主要涵盖以下九大类: 1.从工资、薪金中获得的收入; 2.在提供劳务时获取的报酬所得; 3.因写作或其他工作成果而得到的稿酬所得; 4.基于特殊权利或许可,并且根据相关合同收取的使用费所得; 5.指通过自身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经营所得; 6.根据借款合同或者债券协议所取得的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 7.在租赁财产过程中所产生的财产租赁所得; 8.在进行财产转让时所产生的财产转让所得; 9.以及由于偶然情况所发生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个人所得税扣除怎么申报减免”,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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