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少年犯罪不宜适用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一、青少年犯罪不宜适用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死刑并不被视为适当的惩罚方式,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犯罪行为实施时未满十八周岁的罪犯将不适用死刑; 其次,审判期间正在孕期的女犯也不应受到死刑的处罚; 最后,虽然审判期间已经年满七十五周岁的罪犯通常不会被判处死刑,但是如果他们使用了极其残忍的手段导致他人死亡,那么这种情况下仍然可以对其施加死刑。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犯罪行为实施时未满十八周岁以及审判期间正在孕期的罪犯,无论其罪行如何严重,都不能被判处死刑。 同样地,审判期间已经年满七十五周岁的罪犯,除非他们使用了极其残忍的手段导致他人死亡,否则也不应被判处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二、青少年犯罪年龄是不是界定在12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与刑事责任年龄紧密关联的部分内容进行了相应调整,明确指出已满12周岁但未满14周岁的人群,倘若实施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等罪行,且给他人的生命安全带来极大威胁,甚至致使被害人死伤严重,情节极其恶劣的情况下,若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最终审核批准确认,即可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对于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此类未成年人,追究其刑事责任仍需满足以下几项基本条件: 首先,所犯罪行必须涉及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罪,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应作为犯罪行为进行理解,而并非狭隘地指向某一特定罪名; 其次,其行为结果需要导致他人死亡或使用极端残忍的手段使他人遭受严重伤残; 最后,结合主观和客观两个维度评估后,必须达到情节恶劣之程度才能予以刑事追究。 这无疑彰显出我国法律制定部门在调整刑事责任年龄制度时所采用的是“恶意补充说”原则,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特殊身份及身心发展特点,避免采取一刀切式的举措,而是将完全负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设定在12周岁; 另外,在程序设计上还需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逐级审批确认,最终由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程序追究涉事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青少年犯罪不宜适用死刑的情形有哪些”,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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