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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者提前几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分类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解答

一、劳动者提前几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若用人单位欲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应事先向劳动者以书面形式告知至少30天时间,或在满足此期限前提下,额外支付一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

同样地,如劳动者有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意愿,也需要提前三十天通过书面方式明确通知用人单位。

而在试用期阶段,劳动者仅需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即可实现劳动合同的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劳动者提前几天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的员工在决定离职时,务必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所属雇佣方提交辞职申请;

已正式录用为企业职工者若做出提前解约之决策则需提前三十个自然日前,按照法定程序以书面方式向所在用人单位告知这一决定。

然而,如果企业采用诸如暴力、威胁或违规限制人身自由等不当行为压迫劳动者进行劳动,或者明知情况有潜在风险仍强行指派员工从事危险性高的工作,对于此类情形,员工可立即停止履行劳务协议,无需事先征得企业同意。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者提前几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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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0 17: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