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做取保候审担保金是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做取保候审担保金是多少 关于取保候审所需缴纳之保证金数额,并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六十八条以明文所规定。该条款仅仅是声明,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应被要求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然而对于保证金的具体金额却并未作出详细说明。实际上,保证金的数额往往会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来进行综合考量后予以确定。因此,关于具体的保证金数额,我们需参考相关的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甚至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的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二、做取保候审都有哪些程序 申请取保候审需要遵循如下严谨而规范的流程: 首先,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由他们委托的律师,可以向司法机关提交书面申请以请求批准进行取保候审; 其次,当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收到上述申请之后,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最后,在执行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要求其签字或盖章,同时明确告知他在取保候审期间所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为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并未对第六十八条中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具体数额做出明确规定。此笔金额往往需要由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全面衡量案件情节及其涉案人员经济状况的基础上,从而进行最终的确立。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具体额度,应当参考与之相关的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以供参照,同时还应结合公检法机关所制定的相应规定加以判断。因此可以得出结论,保证金的数额绝非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进行合理调整和决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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