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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才可以办取保候审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一、如何才可以办取保候审

依据我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涉嫌犯案的人员或被告,在符合下列任一项条件的情况下,均可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1.其行为可能被判定为管制、拘役或是单独适用附加刑的;2.他们面临的可能是有期徒刑以上程度的刑罚,并且经评估后认为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3.当某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主生活,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并且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时候;4.如果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仍未审理完毕,此时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如何才能一次审理离婚

根据相关规定,以下情况可以作为法官直接判定离婚的依据:第1种,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着重复结婚或者与异性公开居住的现象;第2种,家庭内部发生严重的暴力行为、虐待尤其是忽视家庭成员的生存权利等恶劣行径;第3种,长期参与赌博活动以及吸食毒品并且屡劝不止;第4种,由于感情不合导致夫妻长期分居,已经远远超过了两年的时间;

最后一种,是基于其他原因使得夫妻之间的关系部分破裂或者完全破裂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无法就是否需要结束婚姻、财产如何进行划分、偿还债务的责任承担以及对子女的抚育等重要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因此他们必须通过诉讼向人民法院寻求帮助,由法院而非普通的仲裁机构裁决和解决这些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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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6:4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