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和醉驾有区別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一、危险驾驶罪和醉驾有区別吗 针对醉驾与危险驾驶罪这两种犯罪行为之间的异同,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对比分析: 首先,在范围界定上有所不同,醉驾所涉及的是驾驶员体内血液中酒精浓度达到或超过80毫克每100毫升的特定情况;而危险驾驶罪则囊括了更为广泛的情境,如情节恶劣的竞相追逐赛车活动、酗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状况、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工作时,严重超出乘客座位数上限载客的行径、以及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被开除了怎么办 当驾驶员因醉驾行为涉及危险驾驶罪时,依据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若被告人最终被判有罪,那么其公职身份也将被依法解除。 然而,如若涉案人员在酒后驾车过程中并未酿成严重交通事故,未能达到犯罪标准,那么此种情况下其公职就无需被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醉驾行为与危险驾驶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醉驾是以驾驶员体内血液中的酒精浓度是否达到或超过法定标准——即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不低于或等于80毫克为判定依据;其次,危险驾驶罪的涵盖范围更为宽泛,除了醉驾之外,还包括了诸如恶劣赛车、酒后驾车、车辆超载以及超速行驶等多种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尽管这两种犯罪在具体范围的界定上存在差异,但是它们都属于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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