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许可使用
强制许可也称“非自愿许可”,是指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通过行政申请程序直接允许申请者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并且向其颁发实施专利的强制许可。强制许可也是一种实施专利的许可,是对专利权人权利的一种限制。强制许可实施人不能无偿时实施专利,他必须向专利权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双方对强制许可的使用费达不成协议的,专利局有权作出裁决。专利权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 强制许可使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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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制许可使用费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国家可以强制某个专利权人让其他人使用其专利并支付一定的费用。它是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中的一种限制措施,旨在平衡专利权人的利益和公共利益。 在中国,强制许可使用费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 1. 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或紧急情况下的公共利益需要; 2. 防止或治疗疾病、满足公共卫生需要; 3. 需要进行公共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 4. 保护环境或其他公共利益。 在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计算上,应当考虑到专利权人的合理利益,以及使用者的实际利益。具体费用的计算方式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总之,强制许可使用费是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它可以平衡专利权人的利益和公共利益,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创造更多的机会。 强制许可使用费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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