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能签订劳动合同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能签订劳动合同吗 在被采取取保候审这种刑事强制措施的期间,原则上说,当事人仍然可以签署劳动合同。众所周知,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公安机关所采取的,为了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而采取的手段,并不能直接作为判定实施者存在任何有罪行为的依据。因此,虽然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人身自由方面的限制,但是只要他具有执行劳动合同的相应能力与条件,且用人单位也愿意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话,那么这样的行为通常都是被允许的。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还需要结合用人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以及工作性质等多方面的因素来进行全面的考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原则上可签劳动合同,因取保候审非定罪依据,仅保障诉讼。虽自由受限,若具履约能力且雇主同意,通常获准。实际操作需综合考虑雇主规章、工作性质等因素。 二、取保候审是由哪个部门决定的 关于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力机关可以涵盖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这几个方面。 在这些机构对于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具有执行取保候审的权力: 第一种情况包括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甚至独立适用附加刑法; 第二种情况是可能会受到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是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引起社会的潜在风险; 最后一种情况是指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以及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罪犯,同样地,实施取保候审也不会导致社会的潜在风险。 然而,取保候审的执行权仍然属于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的保证金要交多少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数额是根据诸多因素进行全面考虑后确定的,这些包括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事件的相关情节及性质、可能判处的刑期长短以及他们的经济实力,以及所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一般的起始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对于涉及到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类型导致财产损失的犯罪行为,可以按照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1至3倍来设定保证金的具体金额。然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保证金的数额必须要能够确保被取保候审人员不会实施任何逃避司法程序的行为,也不能在刑事诉讼活动过程中妨碍其正常进行。至于最后所确定的具体数额,将由决定机关依据事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把握和精准设定。 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原则上可签劳动合同,因取保候审非定罪依据,仅保障诉讼。虽自由受限,若具履约能力且雇主同意,通常获准。实际操作需综合考虑雇主规章、工作性质等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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