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属于什么处罚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属于什么处罚吗 刑事拘留并不等同于处罚,而实际上,它是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在处理其直接管辖的案件时,在执行调查程序期间,遇到了法定的紧急状况,对于正在实施犯罪或被认为是严重犯罪嫌疑者,所采取的暂时剥夺他们的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设立刑事拘留制度的初衷是确保刑事诉讼能依照法制轨道进行,防范犯罪嫌疑人逃脱侦查、起诉以及审判进程。刑事拘留具有临时性和紧急性的性质,主要用于应对案件中的特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非处罚,系公安、检察院在侦查中,遇法定紧急情形,对现行犯或重嫌犯采取的临时剥夺自由措施。旨在保障刑事诉讼合法进行,防逃避侦查、起诉与审判。该措施具临时性与紧急性,专用于应对案件特殊需求。 二、刑事拘留没判刑会影响子女政审吗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除非经法院宣判有罪并留下犯罪记录,否则个人无需承担犯罪行为的后果,即通常所说的“无罪不起诉制度”。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其目的是将涉嫌犯罪者暂时控制起来,以便调查取证和准备审理。 然而,在此过程中并未做出任何关于犯罪的正式判定,因此,不会由此产生犯罪记录或案底之说。 然而,如果最终被认定为构成犯罪的人员,在经过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是必将留下犯罪记录及案底的。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没请律师会怎么样 在刑事拘留阶段,如果未能指派律师代理事例,那么犯罪嫌疑人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将处于相对吃亏的境地。首要原因是大部分嫌疑人对于涉嫌罪行、相关法律条款以及庭审程序缺乏全面和深入理解,这将影响到他们能否进行具有实际效果的自我辩解。其次,倘若缺少了律师的专业指引,嫌疑人就可能无法快速地洞察到事例中存在的证据漏洞或者程序错误。进一步说,律师具备与司法机关有效交流的能力,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为嫌疑人争取到法定的权益,例如申请取保候审等。然而,我们必须明确指出,即使没有聘请律师,司法机关仍需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来保护嫌疑人的基本人权,并按照既定程序开展侦查、审查等各项工作。然而,有律师参与的情况下,往往能够更加充分地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辩护的专业水平和有效性。 刑事拘留非处罚,系公安、检察院在侦查中,遇法定紧急情形,对现行犯或重嫌犯采取的临时剥夺自由措施。旨在保障刑事诉讼合法进行,防逃避侦查、起诉与审判。该措施具临时性与紧急性,专用于应对案件特殊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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