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未执行有时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拘留未执行有时效吗 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违法人进行拘留的,应当立即执行。 因法定原因中止执行的,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应当重新执行。 如果因为警方过错致使违法人没有被执行拘留处罚的,应当适用行政时效规定,超过半年不得再执行。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5号)第一百三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其他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继续或者持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被侵害人在违法行为追究时效内向公安机关控告,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而不受理的,不受本条第一款追究时效的限制。 二、拘留未执行有时效吗 针对到期未被执行的拘役行为,法律规定其并无实效期限的限制。 通常情况下,仅当存在以下特殊情况时,相关人员投诉才会免于执行拘留处罚: 如当事人正处于孕期或进行母乳喂养抚养尚未满一岁大龄婴儿; 年龄超过七十岁; 年满十四岁但不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初次犯有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行为; 以及年满十六岁但尚未成年且初次触犯治安管理规定的情况。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违法人进行拘留的,应当立即执行。 因法定原因中止执行的,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应当重新执行。 如果因为警方过错致使违法人没有被执行拘留处罚的,应当适用行政时效规定,超过半年不得再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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