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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一级能解除劳务合同吗
分类 工伤赔偿-工伤纠纷
解答

一、工伤一级能解除劳务合同吗

不能解除劳务合同。

若达到劳动能力鉴定等级,1到4级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5级、6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7级至10级伤残的,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工伤一级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职工一旦评定为工伤一级是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但在法定医疗期结束之后则有可能面临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如果员工因为工伤而导致身体残疾,并经由专业机构鉴定为一级伤残,那么他们将必须保持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且离开现有的工作岗位。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有权获得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其金额相当于27个月的个人平均工资。

此外,他们还可以每月领取伤残津贴,其标准为个人平均工资的90%,且该津贴数额不得低于当地政府所设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能解除劳务合同。

若达到劳动能力鉴定等级,1到4级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5级、6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7级至10级伤残的,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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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14:2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