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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尽赡养义务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一、没尽赡养义务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当事人立有遗嘱,而且遗产份额没有留给继子女,那么继子女是没有继承权的;

如果当事人没有立遗嘱,继子女是未成年人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那么按照法定继承继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有继承权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没尽赡养义务是否有继承权

请注意以下几点:

即使子女未能完全履行赡养义务,他们仍旧拥有法定继承权。

然而,若他们涉嫌犯下以下任一种情况,其继承权则有可能因此丧失:

1.蓄意谋害被继承人;

2.因争抢遗产而加害于其他继承人;

3.对被继承人实施遗弃行为或虐待严重者;

4.恶意伪造、窜改、隐瞒或销毁遗嘱,并且情节严重;

5.如通过欺诈、恐吓等不当手段让被继承人改变、更改或撤销遗嘱。

在此补充说明:

如果继承人有上述第三、四、五项行为且愿意诚恳承认错误并改正,得到被继承人的宽容谅解或者在遗嘱中明确认可继任的,那么此位继承人的继承权就不会受到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当事人立有遗嘱,而且遗产份额没有留给继子女,那么继子女是没有继承权的;

如果当事人没有立遗嘱,继子女是未成年人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那么按照法定继承继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有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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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0: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