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子女赡养义务标准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一、法定子女赡养义务标准 具体标准是: 一、当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 二、当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法定子女赡养义务标准 具体的判断标准是这样的: 当家庭中每位孩子的平均每月收入都低于当地政府所设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时,便可以判断为这位孩子无法亲自向他们的父母提供赡养费用; 而当家庭中每位孩子的平均每月收入都超过了最低生活保障线时,那么在这个范围内超出的那一部分收入中,如果有两个或以下的孩子,则需要将这部分收入的50%作为赡养费支付给父母; 若有三个及以上的孩子,则需要将这部分收入的40%作为赡养费支付给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具体标准是: 一、当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 二、当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