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罪什么时候成立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一、行贿罪什么时候成立 行贿罪的法律构成及其判定标准 关于行贿罪构成要件之分析: 首先,该罪之主体须为从事经营活动之人; 其次,其主观心态必须为故意为之,旨在通过不法手段获取非法经济利益; 再次,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对公司、企业等经济实体的正常管理秩序以及市场公平竞争原则; 最后,客观上的表现则需为向公司、企业中的工作人员提供数额较大的财务,从而达到谋求不当利益的目的。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行贿罪什么时候律师可以会见有什么相关规定 首先,在涉及贿赂行为的案件中,尤其对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的侦查阶段,辩护律师在侦查机关批准后方可与其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面进行沟通交流。 其次,就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的具体标准而言,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期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规则》也对此作出明确界定: 包括涉嫌贿赂犯罪金额在额度达到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且犯罪情节恶劣者; 涉及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以及涉及到国家重大利益的案件等情况均可视为特别重大贿赂犯罪。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律师并不能独自与当事人会面,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明确规定,律师只需凭借三种证件(即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介绍信和当事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便可与当事人进行会面,并且在会面过程中不受任何形式的监听。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之后能够主动投案,并如实地交代自己的罪行,则构成自首。 对于此类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的,甚至可以免于处罚。 而对于那些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正在服刑的罪犯,若能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自身其他罪行,同样可以认定为自首。 尽管犯罪嫌疑人并不具备上述条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只要他们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便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而且,由于他们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从而避免了特别严重后果的发生,那么还可以进一步减轻处罚。 需要提醒的是,许多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可能会选择当庭翻供,但法院通常会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裁决,不会轻易相信口供。 因此,如果选择翻供,那么很可能无法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这一点请务必慎重考虑。《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三百九十条 【行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行贿罪什么律师可以辩护 针对行贿罪的辩护工作并未对律师设置特殊的任职条件,任何拥有律师执业证书,并且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及专业技能的律师均可胜任此项任务。通常情况下,选择那些具备深厚刑事辩护功底,熟知刑事诉讼流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擅长于证据分析与事例策略制定的律师将更为适宜。除此之外,优秀的沟通技巧和高尚的职业操守亦是不可或缺的考虑因素。值得强调的是,律师在辩护过程中务必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尊重客观事实和法律权威,全力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需捍卫法律的尊严和司法公正。 行贿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为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故意以不法手段谋求非法经济利益,侵犯国家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及市场公平竞争,客观上向公司、企业工作人员提供较大数额财物以谋求不当利益。符合这些要件即构成行贿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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