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单位可以辞退我吗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纠纷 |
解答 |
一、工伤单位可以辞退我吗 不可以。《劳动法》规定,职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职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患职业病或因工致残的职工,若本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按当地政府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因工致残就业安置费。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二、工伤单位可以无原因辞退吗 用人单位在无正当理由或未依法进行程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终止工伤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 除了基于严重过错而采取的辞退措施之外,用人单位都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被禁止的。 如若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也不愿意继续坚守岗位或者现有劳动合同已无法再继续履行,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双重倍数(即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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