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开庭后会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开庭后会有什么 取保候审的审判终结之后,所产生的判决结果将与具体案件的性质及相关证据密切关联。通常而言,审判的结论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三种情况: 首先,倘若证据充分且能有力证实被指控人犯罪,那么法庭会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同时依据罪名的严重程度,裁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其次,如果证据方面存在不足以认定被告人为罪犯的情形,那么法庭很可能会做出宣告其无罪的决定; 最后,在审理过程中,假如发现证据不足或存在其它特殊状况,法庭可能需要将案子延迟审理,待进一步调查完成后方恢复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评议、判决】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取保候审审判终结后,判决结果与案件性质、证据紧密相关。通常结果有三:证据充分证实罪行,法庭判有罪并裁定处罚;证据不足以定罪,法庭可能宣告无罪;证据不足或特殊状况,法庭或延迟审理待进一步调查。 二、取保候审时间到案件是不是自动撤销 若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期满后,并不会导致其涉嫌的案件自然被撤回。 实际情况下,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际,应由相关执法机构即决定机关作出关于解除该项强制措施或是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且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执行机关。 然而,对于案件是否会继续进行刑事诉讼程序这一问题,则需要由公安机关、检察院以及法院等司法机关依据案件的证据收集情况、事实认定结果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和判断。 因此,取保候审的期限与案件是否被撤销之间并无直接关联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三、取保候审需要家属办理吗 在涉及到取保候审手续的办理之时,虽然家属作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最亲近之人通常被赋予了相关权利和责任,然而并没有法律规定必需由他们来执行此项任务。实际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均享有向司法机关申请取保候审的权益。然而,取保候审申请是否得到批准,取决于诸多复杂的因素,包括所涉事例的性质、情节严重程度、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威胁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背景和状况等等。获准的取保候审应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提出保证人或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予以担保。其中,保证人应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例如与本案无关、具有承担保证责任的能力等。而保证金的金额则需根据事例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总的来说,取保候审的办理工作涉及广泛的参与者,能否成功实现还要考虑到众多层面的因素。 取保候审审判终结后,判决结果与案件性质、证据紧密相关。通常结果有三:证据充分证实罪行,法庭判有罪并裁定处罚;证据不足以定罪,法庭可能宣告无罪;证据不足或特殊状况,法庭或延迟审理待进一步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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