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出租合同书怎么写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一、房屋出租合同书怎么写 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租赁标的名称、数量、质量、用途。 2、租赁期限、维修和保养责任、租金的支付方式和限期。 3、违约责任、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4、其他约定事项。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二、房屋出租合同终止的情况有哪些 在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多种情况导致合同提前终止。具体而言,这些情形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首先,房屋本身遭受到了严重的毁损或损坏等不可逆转的状况; 其次,租赁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已经达到并自然终止; 再次,作为承租方之一的自然人丧失了生命; 第四,承租人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违约行为,且违约行为对合同的继续有效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 最后,当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共同选择终结此时的房屋租赁合同时,租赁合同也将自动终止。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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